2018年6月7日,阿根廷生產部國家外貿委員會照會中國駐阿使館經商參處,告阿方已于5月22日對原產于中國的容積小于或等于2.5升的不銹鋼瓶膽和玻璃瓶膽保溫瓶及其他等溫容器(南共市稅號為9617.00.10)發起反傾銷日落復審合并情勢變遷復審調查。擬應訴企業可通過以下網址或郵箱獲取阿方對的反傾銷調查問卷,并應于7月10日前提交至該委員會。此外,相關證明材料最遲應于8月21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