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進口床墊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為57.03%~1731.75%。具體為:
1.出口商和生產商均為夢百合家居用品有限公司(Healthcare Co., Ltd.)(江蘇):57.03%(強制應訴企業);
2.出口商和生產商均為際諾思(廈門)輕工制品有限公司(Zinus (Xiamen) Inc)(福建):192.04%(強制應訴企業);
3. 包括達特中國有限公司(Dockter China Limited)(香港)、惠州樂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Huizhou Lemeijia Household Products Co., Ltd.)(廣東)、佛山市智聯家具有限公司(Foshan Chiland Furniture Co., Ltd.)、佛山市金星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Foshan City Jinxingma Furniture Manufacture Co., Ltd.)、佛山市夢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Foshan Mengruo Household Furniture Co., Ltd.)在內的逾20家單獨稅率企業:162.76%;
4.中國其他企業適用“不利可得事實規則(簡稱AFA規則)”):1731.75%。
美國商務部在發布對華床墊反傾銷終裁公告的同時,作出緊急情況終裁,裁定所有非單獨審查企業均存在為規避肯定性裁定結果而大量出口涉案產品的緊急情況(一般指自立案申請之日起最少3個月內出口量增加15%以上)。
2018年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宣布,應美國9家企業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進口床墊啟動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在美國海關稅則號9404.21.0010、9404.21.0013、9404.29.1005、9404.29.1013、9404.29.9085、9404.29.9087、9404.21.0095、9404.29.1095、9404.29.9095、9401.40.0000和9401.90.5081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