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國疫苗接種率的提高,包括中國、新加坡、加拿大以及歐洲在內的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開始陸續推出“疫苗護照”,希望借此恢復國際之間的交流,加快讓世界恢復到疫情前的狀態。但“疫苗護照”在執行過程中,不僅要面對諸如道德爭論、技術挑戰及國際認證標準等難題,在其達成互通互信也是一項十分艱巨的工程。近日,有關新冠疫情的世界衛生組織(WHO)突發事件委員會建議成員國不要將接種疫苗作為入境的必要條件。委員會稱,若各國間的跨境往來以接種疫苗為必要條件,那么現階段疫苗供應偏向高收入國家的情況可能會惡化,助長不公平,因此明確表示反對。突發事件委員會指出,關于新冠疫苗對防止疫情蔓延和重癥化有多大效果,科學上的根據仍然有限。委員會還指出在疫苗未充分供應到各國的現狀下,“可能會助長不公平以及在移動自由上的差距”,因此強烈要求成員國認識到這種隱患并謹慎應對。要指出的是,站在主權國家的立場上,“疫苗護照”是最大限度控制境外輸入新冠疫情病例的有效手段,但因疫苗分配不均造成的“不公平”乃至疫苗標準互認導致的“歧視”問題也不能視而不見。同時,各國在疫苗互認博弈的過程中也應以“人”為首要考慮因素,才能在源頭,最大程度上地降低“不公平”和“歧視”發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