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量用戶數據集中于大型互聯網平臺公司手中,給用戶信息安全帶來諸多隱患。近期,央行、工信部等多個機構密集發聲,對個人信息、用戶數據的問題做出了相應規定。在這個基礎上,4月26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擬規定,提供基礎性互聯網平臺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復雜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員組成的獨立機構,對個人信息處理活動進行監督,并要求其定期發布個人信息保護社會責任報告等。同日,工信部發布消息稱,為加強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規范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稿》表示,應當在App登錄注冊頁面及App首次運行時,通過簡潔明顯且易于訪問的方式,向用戶告知涵蓋個人信息處理主體、處理目的、處理方式、處理類型、保存期限等內容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應當采取非默認勾選的方式征得用戶同意。《意見稿》要求,用戶拒絕相關授權申請后,不得強制退出或者關閉App,不得提前申請超出其業務功能或者服務外的權限,不得利用頻繁彈窗反復申請與當前服務場景無關的權限;用戶拒絕提供非該類服務所必需的個人信息時,不得影響用戶使用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