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2月1日起,我國海關不再對輸歐盟成員國、英國、加拿大、土耳其、烏克蘭等32個國家貨物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這是2021年10月底,海關總署發布的一則《關于不再對輸歐盟成員國、英國、加拿大、土耳其、烏克蘭和列支敦士登等國家貨物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的公告》(2021年第84號公告)的核心內容。據業內人士介紹,普遍優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簡稱普惠制(GSP),是發達國家(給惠國)對發展中國家及地區(受惠國)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給予普遍的、非歧視的、非互惠的關稅優惠制度。自1978年普惠制實施以來,先后有40個國家給予我國普惠制關稅優惠,其中大多是我國的重要貿易伙伴,如歐盟成員國及英國、俄羅斯、加拿大、日本等。我國也積極利用普惠制擴大向發達國家的出口,在外貿增長和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據了解,從12月1日開始,仍然保留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的國家僅剩挪威、新西蘭、澳大利亞3國。對此,有外貿專業人士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32國取消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暫時會讓一些出口企業失去關稅優惠,帶來一定的壓力。但總體來說這種影響是有限的:由于中國制造產品的競爭力越來越強,單純的關稅政策已經很難影響到中國產品國際貿易的全局,因此并不會影響我國出口企業未來長期對更大市場機會的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