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味品是指在飲食、烹飪和食品加工中廣泛應用的,用于調和滋味和氣味,并具有去腥、除膻、解膩、增香、增鮮等作用的產品,有增加菜肴的色、香、味,促進食欲等功效。隨著國際貿易和交通物流的不斷發展,對美食的向往激勵著各國人民對各種調味品的不懈追求,特別是廣大的海外華人對中國調味品需求很大,促使我國調味品進出口業務不斷蓬勃發展、市場體量不斷加大。
自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以來,調味品外貿企業也在努力探索著擴大出口和發展內銷的平衡。那么,在開展調味品進出口業務時有哪些事項需要注意,如何避免違反目的國家地區標準而造成經濟損失呢?現在,小編就為大家梳理調味品進出口業務中的一些技貿知識,供調味品進出口企業開展調味品進出口業務時參考。
調味品按照終端產品共分為17大類,詳見下表。
目前境外各國未針對調味品單獨制定準入要求,調味品準入均按照食品進行管理。
泰國《國家食品安全法》將所有食品分為三大類:特別控制類食品、標準類食品和標簽類食品。同時通過許可證制度實現對食品安全的監管,規定進口食品在上市前須取得進口許可證。
(1)特別控制類食品:須經注冊,標準質量、參數規范說明、包裝、標簽要求及生產活動的其他方面均應依照法律規定。
(2)標準類食品:無需注冊,但要申請生產通知單,其質量和標簽必須達到衛生部通告中說明的標準要求。
(3)其他類食品:生食或烹飪后的食品、未經加工的和加工過的食品,如果沒有列入特別控制類食品和標準類食品這兩類食品中,將被視為通用食品。雖然無需注冊,但此類食品的衛生、安全、標簽和廣告都受到控制和監測。
美國食品按照《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簡稱FSMA)進行管理,該法律由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強制執行。
(1)FDA預先申報:食品進入美國前需向FDA進行預先申報,預先申報涵蓋所有進口到美國用于人和動物食用、存儲或銷售的食品,包括作為禮品和貿易用的食品、品質保證所用樣品、用于轉運的食品、通過郵寄和特快專遞寄送的食品。
(2)入境審查:食品進入美國境內時需進行入境審查,FDA的現場檢查和抽樣檢測行為取決于產品生產商和進口商的記錄,是否有過其他違規行為,生產商所在的國家,貨物的風險等級等。
(3)扣留標準:如果在檢驗、檢查或調查中,FDA的官員或是被授權的雇員認為生產的食品摻假或使用錯誤標識,將采取行政扣留措施。
韓國食品按照《韓國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食品法典》進行管理,該法律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劑、器具、容器及包裝、進口保健食品、進口畜產品等,要求對進口食品貿易商和供應商進行分級。
(1)強制申報制度:韓國食藥廳對所有進口食農產品及相關產品均實施通關強制申報制度,對食品檢測的各個限量指標、標簽等方面都有嚴格要求。
(2)注冊登記:《韓國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要求所有輸韓生產企業須提前向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進行注冊登記,韓國指定“海外食品衛生評價機關”或派考察團對輸韓食品貿易國家管理體系進行實地考察。
(3)技術標準:《食品法典》規定了食品的通用標準、各類食品的產品標準以及農獸藥殘留限量等,對食品及畜產品的標準進行了統一管理。
歐盟食品按照《通用食品法》(法規(EC)No 178/2002)構建了一套食品安全法規體系,見下圖。
備注:歐盟法規查詢網址:https://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1)檢驗檢疫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產品凡涉及歐盟指令的,必須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過認定,才允許在歐盟市場流通。
(2)注冊登記:歐盟官方對含禽肉、偶蹄肉、水產、腸衣、蛋制品等的調味品境外生產企業要進行注冊并現場核查。
(3)HACCP認證:根據歐盟食品法規,所有食品業經營者必須全面推行危險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建立食品溯源體系,確保食品生產、加工和分銷的整體安全并符合相應的歐洲標準。
---------------- 國內外主要質量安全指標對比
海關小貼士(提請企業關注事項)
在我國境內銷售的調味品,其安全指標需符合我國的國家標準,如食品添加劑需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毒素類應符合《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重金屬應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農獸藥殘留需符合《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我國“最嚴食安法”的大背景下,即使是歐美日韓等國家,也并非所有食品安全指標都嚴于中國標準,換言之,并非凡是出口的調味品都可以直接轉內銷,弄清規則,是“出口轉內銷”的基礎和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