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何定義“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
指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下腳料、邊角料,或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利用價值并可用作生產原料的各種廢棄物。
二、
海關職責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內收貨人注冊登記是海關的法定職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第九條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全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海關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根據2019年3月2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四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對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的國外供貨商、國內收貨人實行注冊登記制度,國外供貨商、國內收貨人在簽訂對外貿易合同前,應當取得海關總署或者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注冊登記。
下面,小編帶你了解如何辦理海關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內收貨人注冊登記。
01
依據
02
辦理流程
03
申請條件
04
辦理時限
05
變更、重新申請、延續換證、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