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由中外運空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進口的5.26萬元合金鋼板在福州長樂機場口岸入境。福州海關人士稱,這是海關總署6月1日全面取消“入/出境貨物通關單”后全國首批進口的貨物。
根據海關總署下發的2018年第50號公告,6月1日起,企業進出口報關過程中不再需要辦理通關單,可以節省不少時間,預計我省將有超過10%的進出口貨物在申報時受益。
通關單是原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法檢貨物簽發的已辦理報驗手續證明文書,關檢融合后,進出口貨物通關手續由海關統一辦理。
今后,在福州海關,涉及法定檢驗檢疫要求的進出口商品申報時,企業在報關單隨附單證欄中不再填寫原通關單代碼和編號,可以通過“單一窗口”報關報檢合一界面、單獨報關報檢界面或報關報檢企業客戶端向海關一次申報。海關放行時,統一發送一次放行指令,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單位憑海關放行指令,為企業辦理貨物提離手續。
特殊情況下仍需檢驗檢疫紙質證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處理:一是對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在運輸途中須提供運遞證明的,出具紙質入境貨物調離通知單;二是對出口集中申報等特殊貨物,或者因計算機、系統等故障問題,根據需要出具紙質出境貨物檢驗檢疫工作聯系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