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和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政策,并擴大適用范圍。商務部等六部門印發了《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過渡期后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安排。
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在12月7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該《通知》明確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監管的總體原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不同于一般貿易,主要是滿足國內居民品質化多元化消費需求,必須是直接面對消費者且僅限于個人自用。基于這一前提,明確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在接受《中國貿易報》記者采訪時說,該《通知》體現出為消費者服務,更加貼近公眾的趨向。企業從事進出口貿易需要各種備案,但對一些小額交易可以特殊對待,明確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主要是為了便利消費者購買物品。
《通知》發出的同時,財政部牽頭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和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完善。財政部關稅司司長馮晉平介紹,稅收政策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將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調整至26000元,并且隨著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應調增;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調整至5000元。二是明確完稅價格超過單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通過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三是明確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商品清單調整,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將部分近年來消費需求比較旺盛的商品納入到清單商品范圍,增加了葡萄汽酒、麥芽釀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個稅目商品,第二,根據稅則稅目調整情況,對前兩批清單進行了技術性調整和更新,調整以后的清單目前一共是1321個稅目。
在商品清單方面,新增群眾需求量大的63個稅目商品,稅目總數達到1321個。在交易限值方面,將單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將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萬元提高至2.6萬元。
白明認為,如此調整主要是為了擴大消費者的選擇范圍,擴大零售電商發展的空間,使得消費者以前無法購買的商品能夠覆蓋到,滿足消費者的多元化需求,將極大增強跨境電商交易的活力。
據悉,2017年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566億元,同比增長75.5%。2018年1-10月跨境電商零售進口672億元,同比增長53.7%。對此,白明說,雖然跨境電商零售發展迅速,但在我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中的比例尚小,對加工貿易等主體貿易方式不會有太大影響。同時,由于中國是世界第一大貿易國,國內有阿里、京東等世界知名的電商,在跨境電商方面,中國在世界上的影響力會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