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全球化仍是不可逆轉趨勢
最近RCEP的成功簽署意味著什么?單邊主義、保護主義加速升溫之際,15個成員國歷經八年,堅持談判,以實際行動支持自由貿易和經濟全球化,意義重大。
經濟全球化的最核心特征是經濟活動超越國界,它是通過對外貿易、資本流動、技術轉移、提供服務形成的相互依存、相互聯系的全球范圍有機經濟整體。它表現為貿易的多邊化以及生產的地區化,任何制造品,從簡單的鉛筆到復雜的飛機,它們基本上都是由一個地區專門生產一種部件,然后把這些部件運到另外一個地方加工包裝,之后裝配運到全球各個地方去,這叫做生產的地區化和貿易的全球化。這兩個特征并沒有因為某些國家單邊主義和逆全球化的行為而發生根本改變,依然廣泛存在。波音747飛機有400萬個零部件,由分布在65個國家1500個大企業和15000個中小企業協作生產,這反映了國際生產領域中分工合作及專業化生產發展。
但是格局發生變化了,WTO等主要的多邊經貿協調機制受到了嚴重挫折,地區貿易協議、地區貿易合作不斷取代多邊經貿合作機制。從這個角度來講,雖然全球化并沒有過時,但格局和形式發生了變化,區域化也是全球化的一種表現形式。換言之,每個國家更加注重跟自己經貿聯系比較緊密的國家或地區,而弱化全球的整個貿易體系。地區的貿易一體化也是全球化的一種表現形式,這兩者并不沖突,而是不同的表現形式。
現在全球基本形成以中日韓為中心節點的亞太經貿圈、德法為中心節點的歐盟經貿圈和美國為中心節點的北美經貿圈。在中美經貿關系緊張的背景之下,中國和東盟、歐盟加強區域性合作,在商品需求上互補性更高,對中國、東盟和歐盟都有正面作用。對中國而言,通過從歐盟進口跟美國相類似的產品,可以降低我國通貨膨脹壓力。從東盟、歐盟的角度看,通過擴大對中國出口,可以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給萎靡不振的世界經濟注入了強心劑。
二、數字已成為全球經濟和貿易的核心要素
RCEP涉及一個至關重要的內容是跨境數字傳輸的規則,明確將以更加開放的態度對待數字貿易發展,限制成員國政府對數字貿易施加各種影響。
何為數字貿易?它的屬性是什么?為什么要限制成員國政府在數字貿易方面的影響?首先它是數字的,數字高技術特性是它的基本屬性。數字技術是知識密集型技術,以數字為基本特征的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是數字化底層技術的發展。
其次它是非競爭性的。貿易是商業形態,傳統商業行為的基本特點就是市場競爭。但是,數字、數據流形成的產品具有不同特點,它是非競爭性的。例如,2020年全球原油需求量9210萬桶/日,產能可以達到1億桶/日,你多了我就少了,市場競爭很激烈。數字產品不一樣,以抖音為例,全世界千百萬人同一時點在使用同一款游戲,它的邊際成本極低可以忽略不計,不產生競爭性。誰先掌握了數字技術,誰就獲得良性發展優勢。
其三,數字產業具備很強的顛覆性。數字技術本身的快速發展形成了原創力,表現在市場這樣的一個大平臺上,承載了更多的商業行為。數字經濟可以突破時空與產業界限,比如說信息服務產業可以迅速向第一產業、第二產業擴張,三大產業之間的界限逐漸模糊,相互滲透。數字貿易可以顛覆傳統的商業模式。所謂數字化轉型,是把數字作為生產要素去配置,它和土地、勞動力、資本和技術這些要素一樣,新的替代舊的,現代顛覆傳統,一種新的經濟增長動能是以打破傳統的產業邊界與成長規律為代價的,新的商業形態就是新的生產力蛻變,有時極其殘酷。
其四,多元化提升創新、增長能力。數字化將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平臺服務集于一身,可以有效形成它的制造能力、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一是通過數字技術應用實現創新。通過數據分析、軟件應用程序開發,網絡人工智能、機器人生產,形成數字產業化。二是通過商業模式創新,以互聯網+為驅動,推動產業數字化,跨境電商、工業互聯網、互聯網金融跨界融合,促使產業提質增效。三是通過制度創新,圍繞數字技術進行的各種相關規則和制度重塑,必然會釋放新的創新紅利。四是通過互聯網平臺生成數字共享,產生了共享經濟這一重要經濟形態。五是通過機制協同,國際合作與治理機制協同,多元化協調與利益平衡協同,形成良性貿易生態。
三、數字貿易全球化還要過三關
數字貿易可分為數字產品貿易和數據流本身產生的貿易。數字產品貿易不難理解,數據流形成的貿易要從三方面去把握:一是數據是要素,數字經濟、價值轉換和效率提升都是基于數字要素這個基礎;二是數據有價值,只有發生交易,才能體現數據要素價值,進而促進工業化升級;三是要素市場需要服務,數字催生新技術,轉化成商品,搭建新平臺等,需要跨越傳統創新服務方式,現在的任務是要推進政府數據和社會資源的開放共享,確保服務增值和運營效率提升。
簡單概括,數字產品貿易和數據流本身產生的貿易兩個方面,前者是有形的,大體上它屬于貨物貿易這樣一個大的范疇;后者是無形的,大體上屬于服務貿易范疇。
這些數據要素轉換成價值,形成全球性貿易,至少還需要過三關:
第一關,數據確權和認證。數據要素市場建立的基礎就是確定數字身份,這是要素市場的基石,換句話說要明確數據產生的主體。從法理上確認數據的所有權與使用權,這是第一步。第二步,數據要素的跨境流動更加復雜,需要雙邊或多邊相互認證網絡數字身份。
近年來,數字貿易逐漸呈現戰略性競爭的發展態勢,不少經濟體正在追求分化性的數字貿易政策。發展中國家在數字經濟政策、跨境數據流動規則等方面處于防御地位。如印度、印尼以及南非等國對全球電子商務談判持反對意見,均拒絕在《大阪數字經濟宣言》簽字。印度主張將數據存儲本地化。解決跨境數據自由流動問題應該是數字貿易快速推動全球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根子在于數字確權認證。
第二關,制定專門規則。多邊規則滯后制約了全球數字服務貿易發展,總體來看,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制定滯后于發展實踐。在多邊層面,目前WTO并沒有針對數字貿易出臺專門規則,相關規則多散見于WTO框架下的一些協定文本及其附件,如《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信息技術協定》(ITA)《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全球電子商務宣言》等。由于對數字技術發展變革缺乏預見性,且掣肘于多哈回合的談判效率,上述多邊數字貿易規則在文本設計和操作層面都面臨新挑戰。制定這些規則既包括技術類同時也涵蓋監管和協同,在數據流動方面要有足夠的包容性。
第三關,推動數字產品嵌入全球價值鏈。全球化貿易的最大特點是中間品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占很大比重,2000年中間品貿易只占全部貿易的10%左右,2010年就達到了70%。隨著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全球產品之間的分工進一步細化,并通過全球價值鏈生產網絡由不同國家組裝共同完成生產。數字產品實行標識化是必然的過程,這實際上是一個原產地追溯的過程,將來所有的貿易產品都會嵌入數字商標或標識,沒有數字標識就不可能實現數字貿易全球化。
隨著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作為一種新型貿易形式,數字產品作為中間品貿易的比重越來越大,正在逐步嵌入到全球價值鏈生產體系,在全球價值鏈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工業互聯網為主導的新型數字產品,正在顛覆全球價值鏈的全球分布體系和全球貿易利益分配體系。因此,從全球價值鏈視角來看,積極推動數字產品有效地嵌入生產過程,加大核心技術的研發,最終才能實現數字貿易的全產業鏈發展,推動經濟全球化發展。
(作者系中國服務貿易協會首席專家、中國貿促會原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