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法人網訊:10月30日,中國銀監會鹽城監管分局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鹽城市分行,作出罰款人民幣25萬元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書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鹽城市分行,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國內信用證業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作出罰款人民幣二十五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