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交會剛剛落幕,京交會即將開啟。我國展覽業市場呈現一片繁榮景象!
日前,商務部發布《中國展覽業發展統計分析報告(2017)》顯示:
2017年我國展覽業市場規模繼續穩居全球首位。展覽形式推陳出新,業態模式多元發展,資源整合日益加劇,展覽業從高速增長步入高質量發展軌道。
如何在這個激烈的競爭時代保持理性思考、進行科學決策,行業大數據的統計監測成為各國展覽業關注的焦點。
近日,經國家統計局批準,商務部印發《展覽業統計調查制度》,這是商務部推動建立全行業統計監測體系的又一“大動作”!將為我國展覽業建立科學合理的宏觀政策體系、運行高效的資源配置機制、接軌國際對話平臺提供重要支撐。
從事展覽業及相關經濟活動的企業(單位),包括展覽會組織單位,展館和展覽服務商。
展覽會統計范圍
在展覽館里舉辦的以產品、技術、服務的展示、參觀、洽談、投資、貿易和信息交流為主要目標的,由多人參與的群眾性活動。各類人才招聘會、畫展、節慶活動等舉辦地點不固定的,不在本制度統計范疇內。
統計報表
由展覽活動單位基本情況表、展覽組織單位經營情況表、境內展覽會項目舉辦情況表、展覽場館舉辦展覽情況快報表、展覽場館經營情況表和展覽服務企業經營情況表組成,其中項目表為月度和實時報送,其他統計報表為年度報送。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貿促會、會展辦、展覽活動單位(企業)。
網上直報
為提高統計工作效率,降低統計數據的差錯率,企業單位通過“展覽業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直報。
地方市級商務主管部門
負責組織、督促當地展覽活動企業單位及時、準確地上報統計數據。
地方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對各地上報的統計數據進行搜集、整理、審核、匯總,并將統計結果和分析報告報送商務部。
商務部
對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的統計數據進行核查,以保證行業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嚴肅性。商務部對統計數據定期進行檢查和評估。
本制度本著重點突出、先粗后細的原則,在制度運行初期,建立重點聯系企業(單位)制度,將重點調查和全面調查相結合。重點聯系企業(單位)的選取由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和相關行業協會推薦,經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后報商務部同意,所有被選定的企業納入商務部重點聯系監測企業(單位)之列。
本制度統計成果每年上半年以年度統計分析發展報告的形式發送至各省市商務主管部門和重點聯系企業,并與國家統計局共享。
本制度由商務部制定,經國家統計局審核批準。本制度自2018年5月起施行。
本報表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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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商務部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司